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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非经大中修工程八十一标段劳务分包(第三包)

2021年09月15日


2021年非经大中修工程八十一标段
劳务分包(第三包)比选公告
一、项目概述
1、采购单位:北京首华置业有限公司;
2、采购项目名称:
2021年非经大中修工程八十一标段劳务分包(第三包);
3、施工地点:东城区香河园23号楼、垡头西里21号楼226号、花虎沟2号院平房、水南庄39号院平房、小关北里9号楼、横七条44号院、丰台区东局南、北简易楼、常秀家园3号楼1-5单元、常秀家园4号楼、常秀家园5号楼1-5单元、扣钟北里5、6号楼、古城路小区;
4、采购项目包含内容:劳务分包(拆除原有阳台栏板、双侧立龙骨封水泥板、保温填充、抹抗裂砂浆、涂刷外墙涂料、内侧抹抗裂砂浆涂刷内墙乳胶漆、更换断桥铝窗、砌筑加气混凝土砌块墙、防盗门更换、墙面贴砖、更换灯杆、灯杆安装节能灯、脚手架搭设、相关施工辅料工具、相关规费、税费等);
5、工期:60日历天;
6、劳务分包比选文件获取方式:
①获取文件时间: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18日8:00—11:30、13:00--16:00点。
②获取文件地点: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2号院首华置业015室。
③获取文件须持有:购买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文件的复印件(须加盖公章)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(须法人签章)、法人代表、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二、供应商须符合的条件
供应商应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,且符合、承认并承诺履行询价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(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),并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:
1、本项目拒绝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询价。
2、本项目拒绝具有控股关系母、子公司同时参加。
3、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。
4、施工现场负责人:投标单位需指定一名专人作为现场负责人,负责现场施工的所有事宜,拟派现场负责人须受聘于供应商,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负责人。
招标联系方式
采购单位:北京首华置业有限公司
联系人:刘梓文
电话:(010)84616096-616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2号院首华置业公司